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吗?法官这样说...
时间:2024-11-05 05:24:40 出处:探索阅读(143)
掌上梅州讯 当婚姻走到尽头,离婚后男女双方离婚之时,不直所生子女可以通过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归哪一方抚养。接抚AG超玩会按照法律规定,养孩有探样说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望权一方有探望的权利,另一方也有协助的法官义务。
2017年8月,离婚后王明与刘欢因感情破裂自行到梅江区婚姻登记处离婚,不直离婚时双方协议婚生儿子小成由刘欢抚养,接抚AG超玩会还约定在不影响小成学习、养孩有探样说生活的望权情况下,王明可以来探视小成并把小成带回家中小住。法官然而,离婚后自离婚以来,不直王明好几次想见小成,接抚刘欢都以各种理由不允许,也不让王明把小成接回家去,有时候一连好几个月都不接王明电话、不回信息,令王明非常痛苦。思子心切的王明只好起诉到梅江区人民法院,请求判令刘欢履行离婚时的约定,让王明每个月的每周六下午将小成接回家中居住一晚,于周日下午送回给刘欢。梅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于法有据,遂判决支持了王明的请求。(文中人物为化名)
办案法官介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规定,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,有探望孩子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;行使探望权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,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。法官还提醒:子女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共同的关爱,缺一不可。
本报记者:王丽莉
通讯员:翁远明
编辑:黄振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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